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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穩定分散式電源與長時儲能|建築好綠電從那裏來?|從屋頂光電到能源型建築|ESG好綠電|第2波倡議(三)

 

台灣綠電應用協會倡議導入穩定分散式電源與長時儲能作為建築好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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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只有應用太陽光電還明顯不足,因為太陽光電具有明顯日照曲線,承載人類活動的建築物的用電需求卻常延伸到夜間,醫院、資料中心、旅館、商場與電子廠更需要長時間穩定供電。因此,建築綠能政策應將評價範圍從「發電設備」擴大到「穩定供能組合」,例如結合儲能、或連續穩定的分散式低碳電力來源,像是定置型燃料電池。
以儲能來說,適合配合微電網作建築電力管理、或較安全、深度循環、功率與容量可分開擴充,可長時間備援的儲能系統優先考量,例如釩液流電池,以便能將白天綠電移轉至夜間使用,形成「接近基載供應」的穩定綠電產品。2025年底公布的產業儲能補助制度,已開始以提升供電穩定性與能源效率為目的,補助用戶側一至十MWh儲能,每一MWh補助五百萬元,且不得超過總設置經費百分之五十。目前政府的現行要點偏重提振產業發展,希望培養國內鋰電池芯廠及工業園區用戶的輔助使用,要讓建築綠能成為「ESG好綠電」,我們建議下一階段可依安全、壽命、時數、循環與回收績效,將釩液流等長時儲能納入技術中立的獎勵框架。


定置型的建築能源系統也在快速發展,例如燃料電池,其建置因為可充作為建築的備援電源或熱電共生設備,具有連續輸出、占地相對集中、噪音低及可回收熱能等特性,可以視為是建築綠能發展成為「ESG好綠電」的重要工具。政府(經濟部)實際上已推出現行定置型燃料電池補助要點,已將分散式電源布建列為政策目的,2026年至2029年每年受理,並依規模提供每瓩五萬元至七萬元補助,我們建議可以善用這些政策補貼工具,並且同時也主張,燃料電池的「ESG好綠電」資格應該依燃料來源判定,例如使用可驗證再生能源製氫、沼氣、生質來源或其他符合全生命週期低碳門檻的燃料,可納入高等級評選;使用天然氣重組者雖具能源效率與韌性價值,應誠實標示為低碳過渡型分散式電源,不能僅因設備名稱而自動宣稱為再生能源,這也正是我們要透過「ESG好綠電」來辨別電力來源、組成架構、ESG等級的原因。


建築的基載能源系統,是否為綠電取決於燃料來源和使用的系統碳排放量;而電池系統屬「儲能設備」,其價值在於使綠能更穩定、可調度。我們提倡讓「建築綠能」成為ESG好綠電,就是建立建築能源來源可追蹤、全生命週期碳排與實際運轉績效的能源系統,讓原本「消費電力」的建築物,成為生產自用、管理自身能源使用的虛擬電廠,甚至可以對外輔助電網輸出,讓建築物成為下一代的ESG好綠電的發電中心、效率中心、可溯源管理、可靈活運用的綠電應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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