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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電不是環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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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ET :綠電不是環境稅

  我們的社會常常存在價值的巨大矛盾,綠電應用就是顯而易見的一環。許多人認同使用綠電的意義,也認同我們的環境和產業應當實現永續的發展,但是當這兩件事有機會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卻各自被忽略了其實際具有的綜效價值(Green Synergy),也因此即使明知綠電的意義被嚴重低估了,諸多不合理的標籤依然被瘋狂貼在綠電身上,綠電的價值如果比市電高,僅僅是因為我們的污染所要付出的「贖罪卷」嗎?非也!我們可否理解到,當我們購買每一度綠電的時候,那每一度綠電所實際代表的不同溫度與價值?

  一度電,從火力發電廠而出、從剝削的農田種電而出、或從建立在海上、輔導農漁民共生共利的綠電方案而來,每一度電的溫度和價值實際是大不相同的,如同到書店去買了一本雜誌、和在街邊向弱勢族群購買一份「大議題」(Big Issue),同樣都是吸收資訊,但其對弱勢族群的價值重量卻完全不同。我們買的每一度「好」綠電,如同購買了每一本Big Issue 一樣,對於社會的永續發展而言,如同是在冰冷暗夜裡閃耀著一絲微弱火光,讓人可以理解到,我們守護環境、平衡城鄉差距、振興農漁業發展的希望依然存在,而綠電的市場化、綠電的應用,原來還可以做到這麼多!關鍵在於有多少人、多少企業、多少組織單位,可以理解並支撐這樣的價值,可以共同守護我們社會的永續發展?如果每一度綠電,不只是減少了碳排放,她在台灣為守護我們環境和社會的永續價值和公益性成為更重要的標籤,那麼綠電就不應該被輕蔑的只是被視為一種環境稅,因為實際上進入市場的綠電,在政府幾乎無補貼的情況下,是許多眾志成城的購電者給予我們永續未來的投資和許諾,而不是消耗破壞環境後的使用費。

  綠電不是「貴的電」,而是合理的電價加上其代表的環境正義、公益價值與永續發展利益。在多數的時候,這樣的電理應比灰黑色的髒電在市場具有更高的價值,但是如果我們引入長遠的發展藍圖規劃,更可能驚異的發現,也許現在所謂「貴的」綠電,在未來可能是價格相對便宜(合理?)的電力供應來源。苟日新,又日新,以現在的綠電價格去衡量未來的電力採購,那麼我們在算計之餘,是否也能平心靜氣的思考,未來那個與市電同價的「奇異點」來臨時,我們是否也能再「加購」這個社會的公義與永續價值,讓火光能夠燎原?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可否現在就開始做起,讓這樣的價值能真正載入企業的ESGCSR報告?一連串的問題,最終事實是取決於我們對於「價值」的認定,我們不僅應當召喚企業對於社會責任價值的認定,也應當召喚每個人對環境與社會公義的價值認同,讓每個採購綠電的企業與個人在做決定時,理解他們可以得到的社會認同。所謂「德不孤、必有鄰」,只有我們每個人都能支撐這份價值、認同綠電購買者的貢獻,高品質的「好」綠電才能真正在我們社會能源轉型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台灣推動綠能發展的價值觀要感動全世界,就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與支持,共勉之!

台灣綠電應用協會 秘書長 許博涵